审核评估是新时期高等教育“五位一体”评估制度中院校评估的一种模式,它是依据被评估对象自身设定的人才培养目标来评价被评估对象人才培养目标与效果的达成度。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教高〔2011〕9号)和《教育部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通知》(教高〔2013〕10号)要求,浙江省教育厅制定了《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方案(试行)》(浙教高教〔2015〕33号),我省普通高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周期为2015年至2018年,2015年试点评估3所高校,2016年—2018年每年拟安排评估8所高校。